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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大连发布 发布于:2020-02-26 21:34

  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我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总要求,一直高度重视入境人员管理和服务保障。近期,境外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且有扩散趋势,为进一步保障市民和入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为入境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便利条件,现发布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服务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合理分工、通力协作,一对一、无缝隙,全程做好入境人员跟踪服务保障工作。
1.
制定工作方案,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提前掌握来连航班相关信息,全面做好入境人员身份登记、健康检测、应急处置、信息通报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共享。
2.
做好接送机服务。安排专用廊桥、通道,指定专人保障,做好消杀工作。对货物、行李等进行严格规范的消杀检疫。
3.
加强入境人员管理。所有入境人员须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身份信息、国内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旅行目的等信息。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4.
按照入境人员身份信息和旅行目的,分类做好入境人员服务保障。各地区和相关单位安排专门车辆、专门人员点对点将入境人员送至社区、单位、酒店等目的地,全程做好健康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请入境人员家属亲友不要到机场接送。
5.
工作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确保自身安全。要热情友好、周到细致,尽力解决好入境人员的困难,做好说服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为外籍人士提供服务保障时要选派具有外事工作经验的人员,注意外事礼仪。
  二、入境人员分类管理
  根据入境人员身体状况和申报信息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1.
有固定住所及工作单位的入境人员,须乘坐统一安排的车辆前往居住地,向居住地所在社区登记,按照居家隔离的防控要求,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进行14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由各地区实行集中隔离。所在社区要切实履行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责任。
2.
在连短期商务或旅行的入境人员,须乘坐统一安排的车辆前往预定或指定酒店入住,并如实告知身体状况及每日行程。在连期间,本人及接触者须采取可靠的防控措施。离连时,须乘坐统一安排的车辆前往口岸。
3.
经大连口岸中转的入境人员,须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后续行程,经机场专用通道转机或乘坐统一安排的车辆前往车站、码头等地离连。
4.
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入境人员,须乘坐统一安排的救护车前往定点医院接受观察救治,其密切接触者统一进行集中隔离。
入境口岸为无法用中文交流的入境人员提供翻译服务。
请于14日内(2020212之后)从境外抵连人员,继续做好隔离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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