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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的宪法宣传风景线

来源:大连晚报 发布于:2019-12-02 15:51
  
  
  文/记者 安文元 图/受访者提供
  
  12月1日上午9时,大连市举行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大连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国臣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的领导出席启动仪式。仪式由大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新主持。
  
  刘国臣表示,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统筹谋划全市“宪法宣传周”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首次发布公交车车体宪法宣传广告,使其成为美丽滨城的流动风景线。通过持续开展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系列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生动局面,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市司法局将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为着力点,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法治群众基础,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大连、法治大连建设,为大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次启动仪式由中共大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大连市司法局、大连市交通运输局主办,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承办。
  
  启动仪式后,承载着“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宣传广告的有轨电车、公交车队盛装出发,拉开了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序幕。随后,市司法局机关干部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发放了宣传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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