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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不文明让城市与心灵共美

来源:大连晚报 发布于:2019-12-24 15:22
  
  各种垃圾往桶里一扔了之现象普遍存在。
 
  
  
  文/记者 安文元
  
  图/记者 高强
  
  尽管垃圾桶上印着显眼的垃圾分类标识,但里面堆满了烂菜叶、废旧碗筷、泡沫塑料,说好的垃圾分类呢?小区里、公园里,本是休闲、放松的公共场所,却会被突然窜出的宠物狗吓了一跳,或是不慎踩到一坨未清理的狗屎,说好的文明养犬,遛狗系牵犬绳、清理狗狗粪便呢?这样不文明的行为不仅影响了环境,有时候还会引起邻里矛盾,社区和谐,也为这座连续获得多年“文明城市”称号的城市抹了黑。
  
  《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对不文明生活习惯的行为做了更明确的规定。
  
  垃圾不分类
  
  记者调查:不管什么垃圾,往桶里一扔了之
  
  你会不会扔垃圾?自从上海的垃圾分类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以来,这也成了大连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随着今年7月16日,辽宁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从现在起全省14个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我省确定的目标,到2020年,沈阳市和大连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垃圾分类真的来到了市民的身边。
  
  近日,记者随机走访了我市的一些小区,发现尽管我市已经对垃圾分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想要改变市民多年以来“扔垃圾”的习惯却并不容易。沙河口区五一路某小区是一个封闭小区,小区内植被丰富、绿树成荫,良好的环境一直让小区居民引以为傲,然而,记者发现,该小区的垃圾点却与整洁的环境有些不协调,大部分垃圾点只有两个垃圾桶,垃圾分类不明确,而小区居民在扔垃圾的时候,也基本是随手一扔,很少有人会看一看到底哪个垃圾桶应该扔哪些垃圾,“一方面,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扔垃圾,另一方面,垃圾桶还是有点少。”一位居民告诉记者,由于垃圾桶数量少,也经常能看到,垃圾实在没地方放,只能堆在垃圾桶旁边的现象。
  
  无独有偶,记者在甘井子哲林街附近一小区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垃圾点上只有两个垃圾桶,上面印着“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字样,由于垃圾太多,垃圾桶周围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垃圾袋,记者观察了一下,发现里面基本都是厨余垃圾,还有的居民干脆把土石等建筑垃圾也扔在这里。附近的居民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落实垃圾分类的措施,让垃圾分类尽快深入人心,“虽然扔垃圾麻烦点儿,但环境肯定会越变越好。”一位市民表示。
  
  此次即将实施的《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垃圾分类行为做了明确规范,倡导公民文明生活,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就包括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主动将生活垃圾按照垃圾分类规范要求,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内。
  
  记者了解到,我市出台了《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滚动计划(2018年-2020年)》,明确我市垃圾分类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按照国家要求,大连市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区居民实施引导分类。实施区域内,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和居民小区应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强制分类。居民小区暂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今年9月,大连编制实施《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工作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对垃圾分类工作又做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养犬不文明
  
  记者调查:遛狗不牵绳、宠物粪便不及时清理
  
  提起遛狗不牵绳,家住西岗区八一路附近的陈女士就气愤不已,原来在今年夏天的时候,她晚上陪孩子在小区里玩,和一名遛狗居民发生了矛盾。陈女士的女儿今年4岁,当天晚上正在小区里跟一群小朋友玩耍,陈女士就站在一旁,这时候,忽然一只狗从旁边的小道里冲了出来,表现得非常兴奋,这可把一群小朋友吓坏了,陈女士的女儿一时着急直接摔到了地上,腿摔破了皮,疼的哇哇大哭。令人没想到的是,当狗主人到来的时候,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喊着狗狗,就要离开。这让陈女士非常生气,“连一声道歉都没有!”随后,陈女士和狗主人发生了争执,附近的居民也纷纷指责狗主人遛狗不牵绳的不文明行为,直到最后,狗主人不得不道歉。记者在采访时也发现,遛狗不牵绳的状况比较普遍,在甘井子区明珠公园,记者在半小时内,就看到了4起遛狗不牵绳的情况。
  
  养犬不文明显现不仅会破坏邻里和谐,而且有时候还会升级到违法犯罪情况,今年在高新区一个小区内,,就发生了给宠物犬投毒的情况,经过警方调查,将投毒者抓获,发现居然是小区清扫人员,由于遛狗不及时清理狗便,与狗主人发生矛盾,竟然选择投毒杀狗。记者在采访中留意到,不仅是不养狗的市民倡导文明养犬,一些养狗的人也希望能够加强管理,使文明养犬深入人心,“减少养犬人和不养犬人的矛盾,对双方都有好处,我们也支持相关部门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一位养犬人告诉记者。
  
  此次即将实施的《大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养犬不文明现象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倡导公民文明生活,自觉遵守下列行为规范就包括携犬出户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即时清除。不在城市市区(含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内养烈性犬、大型犬。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遛犬不束犬链以及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陪伴牵领犬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不及时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处一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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