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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来了! 燃放烟花爆竹小常识请收好

来源:大连日报 发布于:2020-01-22 14:07
  记者乔文欣 /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春节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
  
  选购烟花“三识别”
  
  1.识别销售商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在正规零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2.识别烟花爆竹的产品类别,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如果发现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的零售商,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3.识别产品的外观,选购的烟花爆竹应该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浮药。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正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和清楚的中文燃放说明。
  
  存、放烟花安全守则
  
  烟花爆竹存放不要靠近火源、不要受潮,储存量不要太大。
  
  安全燃放应做到“两个仔细、三个关注、四个注意”——
  
  两个仔细:
  
  1.燃放前仔细阅读燃放说明;
  
  2.燃放前仔细阅读产品警示语。
  
  三个关注:
  
  1.关注禁放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输变电设施安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山林接近区、草原防火区等禁止燃放;
  
  2.关注燃放品摆放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
  
  3.关注风力和风向,并注意风向对飘浮物落点的影响。
  
  四个注意:
  
  1.注意正确摆放。应选择地面平整、坚实的场地,喷花、组合烟花、旋转升空、双响等放置应确保方向正确、平稳牢固;
  
  2.注意点燃姿态。身体侧位、手臂伸直、用香或香烟点燃,禁止明火点燃,点燃后迅速离开;
  
  3.注意异常情况。如出现断火现象,禁止再次点火,更不能马上接近断火产品伸头查看;
  
  4.注意手持燃放要领。要用手指掌控筒体尾端,严禁以手心托住筒底部。
  
  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城市雨水井盖、污水井盖和其他排水设施,以免引燃、引爆排水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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