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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是我的最高追求”

来源:大连日报 发布于:2014-03-31 09:39

  

  郭有利在走访庄河市青堆镇沙岭农场时,与当地村民交谈。

  郭有利作为我市一名基层检察官,立足本职,严格执法,为民、务实、清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为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大典型,郭有利的精神与事迹就是一面“镜子”。

  在大连市目前正深入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用郭有利这面“镜子”经常照照自己,扬长补短,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在持之以恒的学习实践中,勤政为民,忠于职守,俭朴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郭有利,现任庄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员。1986年从部队转业回到家乡,1990年在庄河市人民检察院从事公诉工作,后来从事反贪工作。

  1955年6月出生的郭有利现已年近花甲,他奋发进取,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25年来,郭有利荣获各级、各类奖项61个。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6次,三等功6次。分别被国家及省市有关方面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模范检察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2013年12月17日,郭有利作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受到党和国家有关部门表彰,并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中央领导的接见和勉励。

  严查职务犯罪,维护群众利益,让百姓感受到身边的公正

  “从事反贪工作,必须不畏艰辛,严格执法,必须始终把国家、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公平正义、执法为民作为最高追求。”郭有利以此为人生信念,并始终不渝地身体力行。

  近日,记者循着郭有利的工作足迹,实地采访。

  “郭检察官,您来啦,我们最近又有个闹心事……”在庄河市青堆镇沙岭农场,村民金明海拉着前来走访的郭有利,让他给涉及农场上84亩虾圈纠纷的村民们出个主意。这是记者在现场见到的一幕。

  郭有利成为沙岭农场村民的“主心骨”,还得从前几年的一场集体上访事件说起。

  2011年4月15日,庄河市青堆镇政府门前,发生了一起数十名沙岭农场职工集体上访事件。职工们纷纷反映国企改制后,农场的滩涂发包价格过低,转制过程中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严重影响职工切身利益。为了找回公道,农场职工多次上访。

  2011年5月,庄河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郭有利作为检察院调查组成员之一参与工作。

  在没有具体线索的情况下,郭有利一方面把农场12年来的数百本财会账目调出,不分昼夜地彻查、寻找疑点,另一方面,把承包者和农场干部个人账户的异常资金进出情况作为排查重点。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个月后,沙岭农场主管水产的一位副场长利用签订承包合同之机,隐匿农场发包款80万元的贪污犯罪事实浮出水面,受到法律追究。

  郭有利现在走进沙岭农场,许多百姓还能一眼认出“郭检察官”。

  回忆几年前的办案情景,村民金明海告诉记者:郭检察官他们一来,雷厉风行,立马办案,两个月就替我们讨回了公道,追回了利益。结案后,先后三次到庄河市、镇两级政府和沙岭农场,与我们数百名上访群众面对面,介绍案件查办情况。运用法律专业知识,耐心细致地给我们解开了心结。

  当事群众拉着郭有利的手说:“你们挖出侵害百姓利益的蛀虫,为老百姓办实事,法律能给俺们撑腰,俺们再上访就不讲道理了。”

  这,只是郭有利侦办各种案件的一个代表。

  庄河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一份郭有利事迹材料,内容涉及从1990年至今郭有利的工作轨迹,我们略举几例,可窥见郭有利更多精彩——

  办理段某等人盗窃案件,配合公安部门抓捕主犯段某归案,被大连市检察院通令嘉奖。

  查办高某等人贿赂案,表现了超强的业务素质、过硬的侦查能力,被评为庄河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

  一年中个人办案数量占反贪局办案总量的50%,被授予大连市“十佳检察官”称号。

  成功办理高某和原工商局运输管理所陈某贪污案件,被辽宁省政法委员会授予“全省政法系统百名办案能手和服务质量标兵”称号。

  成功办理电业局人员贪污公款50万元案件,被辽宁省检察院授予“辽宁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

  2012年,高质量办案12件,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等八项表彰。

  2013年,高质量办案9件,获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在反贪局侦查科16年间,郭有利主办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0余件,占该院立案总数的40%,其立案准确率、移送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其中有两个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十大优质案件、省十大精品案件。

  心中装着百姓 处处服务百姓让群众体会到人间大爱

  郭有利最欣赏“模范共产党员”孔繁森的名言:一个人爱的最高境界是爱别人,一个共产党员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

  生活中的郭有利为人和善,性情敦厚,给人春天般的温暖。

  一个冬夜凌晨2时多,刚刚进入梦乡的郭有利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住在楼下的一位邻居突发急病,急需抢救,而救护车却因为大雪阻路,无法前来。万般无奈,邻居家属敲响了郭有利的家门。郭有利二话没说,赶紧背起病人向医院奔去。

  路上,风雪交加、寒风刺骨,郭有利背着邻居奔走了近2公里,由于及时赶到医院,挽回了邻居的生命。“老郭,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要不是你,我这条命早就没了。”邻居动情地说。

  对待人民群众,郭有利怀着真挚的情感,时刻把群众的利益、需要放在心上。

  家住瓦房店市得利寺镇的农民韩学仕,2004年在一起民事诉讼中打赢了官司,然而在向法院申请执行后,辛苦挣来的2.5万元血汗钱,却迟迟拿不到手。6年间,韩学仕数次到法院索要,到有关部门上访,但一直没有解决。无奈之下,他把该执行法官举报到了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2010年7月,根据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郭有利受命负责审查此案。办案组在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后,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该法官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

  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结束了,可60多岁的农民韩学仕,6年来四处奔走,讨债无助的情景,却一直牵动着郭有利的心。他和办案组的同志们商量,一定帮助老韩了却这块心病。办案之余,郭有利多次找到该法官协商解决办法。在郭有利和其他同事的努力下,老韩终于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剩余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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