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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在沈阳召开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于:2012-01-18 15:20

  1月17日,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作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政高出席会议。

  王珉在讲话中指出,2011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开展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积累了新的经验,为实现辽宁“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强保证。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重要精神,牢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保持党的纯洁性,建设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要求,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要充分认识面临的形势,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促进”,为完成全省各项目标任务,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廉洁清明的政治环境。

  王珉强调,今年是“十二五”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保障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要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保落实、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为重点,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现代产业、推进科技创新、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规范节约用地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不计长远的决策行为;要紧紧围绕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每一项重点工程都建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民心工程;要通过监督检查来大力支持改革、竭力推进开放,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改革开放、开拓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切实加大对民生各项任务的监督检查,确保这些实事好事能够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今明两年,从省到乡都要进行地方人大、政府以及县以上政协的换届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党的纪律,严格法律程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王珉要求,要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新水平。深入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自觉;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上来。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五大系统”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纠风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实现辽宁“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强保证。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把我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全会强调,2012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解决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坚强保证,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按照总体要求,扎实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全省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开展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对文化强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贯彻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保稳定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宣传。在党员中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走基层”宣传活动,办好全省各市的“舆情聚焦”栏目,加强舆论监督工作。以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为重点,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写报告单制度,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向市委常委会述廉制度,继续加强巡视工作,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以落实廉政准则为重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研究制定全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办法,推动主管部门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执行廉政准则的行为规范,紧紧抓住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要时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继续推进“五大系统”建设,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最大限度减少反腐倡廉的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年底前实现构建“五大系统”基本框架的目标,着手建立纵横交错的廉政风险防控网。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以省级政府部门为重点推行网上审批,规范市、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乡镇服务中心和村民服务代办机构。在省、市、县三级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行政绩效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和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在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推进事权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继续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推进以规范社会组织为重点的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第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一手抓大案要案,一手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第五,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以“治浮、治庸、治散、治奢”为重点的作风整顿,将“四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突出问题各项专项治理一并推进。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大力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乱补课和违规招收择校生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治理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同时,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抓住群众反映大、社会危害大的各种不正之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第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力实施党务、政务、村务、厂务、事务公开。在全省所有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动有关部门和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基层站所管理服务标准,实行上级机关和基层群众对基层站所的双向评议。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第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齐抓共管反腐倡廉工作的局面。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和政府督促各级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党委和政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要加大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在年底前圆满完成;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积极促进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职责,特别要加强对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建立起“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切实推进社会化监督工作,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大力推进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

  全会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根本,以能力素质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基层和基础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风清气正。加强基础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工作,为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坚强保证,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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